乐中人〔2015〕1号
关于成立乐清中学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,规范教师教育行为,纠正不正之风,维护教师良好形象。根据温州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和乐清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,经研究,决定成立乐清中学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。小组成员如下:
组 长:叶文杰
副组长:傅华琳 魏樟庆 李马顺
成 员:林向明 金 浩 赵霞雯 朱观敏
吴建光 朱 建 孙春飞
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