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清中学走读生管理办法
学校实行全封闭的寄宿制管理。为了规范寄宿制管理,营造良好的校风,学校对部分住校确实存在困难需走读的学生进行规范管理,特制定办法如下:
一、办理走读条件
1、必须是家长在身边陪同居住。
2、因身体原因,经医院确诊后不宜住校的,必须走读;特殊情况,经学校确认的,可以申请走读。
3、办理走读手续的学生,学校不再安排床铺(收回床铺,不得在学生公寓内午休)。
二、办理走读步骤
第一步、学生、家长先仔细阅读《乐清中学走读生管理办法》,如无异议,学生填妥走读生申请表(年级处领取),班主任、年级主任签署意见。
第二步、家长凭已签署意见的走读申请表,学生照片一张,到政教处签订走读协议,并由政教处发给“乐清中学走读生出入证”。
三、对走读学生要求
1、走读学生在上学、放学时间进出校门,主动出示“乐清中学走读生出入证”,并要打卡,否则不予以放行。
2、走读学生严格遵守校规,不迟到,不早退,不借出入证给他人使用。
3、走读学生在上课期间出入校门(不是上学、放学时间),凭请假单打卡后出入校门。
4、走读学生骑自行车来校的,统一有序停放在教学楼一楼规定地方,其余地方一律不准停放,违者将由保安锁车,保证后放车,严重的将予以校纪处理。
5、走读生原则上在校晚自修(个别情况特殊除外),晚自修结束后,方可离校。
6、学生申请走读后,一学期内不得申请返校住宿,平时也不得在校留宿。
四、走读学生家长履行的义务和责任
1、学生办理走读手续后,夜晚不得留宿学校,学校不对该生实施晚就寝查铺工作。
2、走读学生家长必须负责学生离校后的一切安全。
3、走读学生一般不得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,如确实必要,须由家长陪同居住。
政 教 处
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
学校实行全封闭的寄宿制管理。为了规范寄宿制管理,营造良好的校风,学校对部分住校确实存在困难需走读的学生进行规范管理,特制定办法如下:
一、办理走读条件
1、必须是家长在身边陪同居住。
2、因身体原因,经医院确诊后不宜住校的,必须走读;特殊情况,经学校确认的,可以申请走读。
3、办理走读手续的学生,学校不再安排床铺(收回床铺,不得在学生公寓内午休)。
二、办理走读步骤
第一步、学生、家长先仔细阅读《乐清中学走读生管理办法》,如无异议,学生填妥走读生申请表(年级处领取),班主任、年级主任签署意见。
第二步、家长凭已签署意见的走读申请表,学生照片一张,到政教处签订走读协议,并由政教处发给“乐清中学走读生出入证”。
三、对走读学生要求
1、走读学生在上学、放学时间进出校门,主动出示“乐清中学走读生出入证”,并要打卡,否则不予以放行。
2、走读学生严格遵守校规,不迟到,不早退,不借出入证给他人使用。
3、走读学生在上课期间出入校门(不是上学、放学时间),凭请假单打卡后出入校门。
4、走读学生骑自行车来校的,统一有序停放在教学楼一楼规定地方,其余地方一律不准停放,违者将由保安锁车,保证后放车,严重的将予以校纪处理。
5、走读生原则上在校晚自修(个别情况特殊除外),晚自修结束后,方可离校。
6、学生申请走读后,一学期内不得申请返校住宿,平时也不得在校留宿。
四、走读学生家长履行的义务和责任
1、学生办理走读手续后,夜晚不得留宿学校,学校不对该生实施晚就寝查铺工作。
2、走读学生家长必须负责学生离校后的一切安全。
3、走读学生一般不得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,如确实必要,须由家长陪同居住。
政 教 处
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